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96号西安办公大楼内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办公大楼3部电梯保护性拆除、新电梯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质保。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办公大楼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96号,西安办公大楼现有电梯于2009年投入使用,共有电梯3部。3部客梯(曳引驱动无机房乘客电梯,层数7层(地上6层、地下1层),载重1050kg,梯速1.50m/s。现有电梯品牌:日立。
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含设备运输)为18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设备的现场交付,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单台旧电梯拆除及新电梯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35日内完成。当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须即刻着手办理特种设备投运所需的各种证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若项目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相应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2.2招标范围:
(1)原有有西安办公大楼3部电梯整体拆除(包含旧电梯整套机电设备、原电梯轨道、轿厢等影响安装的土建拆除与恢复等);
(2)拆除后的电梯及所有附件需全部交回招标人指定地点;
(3)采购3台新电梯,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4)3台新电梯更换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5)3台新电梯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
(6)负责办理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的相关告知报备、检验和退用、投运手续(包括:施工前到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拆除、电梯安装告知;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确保新电梯能够正常安全投运使用;
(7)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相关试验报告、电气原理图、井道布置图、敷线图、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8)本项目电梯的更换,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对电梯的技术要求。在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之前,投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设计、土建施工复核电梯井道、层门、轨道等关键部位的相关尺寸,为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以及提供相应的服务掌握详实的现场数据;
(9)核心部件要求:曳引机、安全钳、控制系统、门机、限速器设备性能须相当于或优于三菱、日立、通力等国外知名电梯品牌设备,须采用原厂、原品牌、自主研发生产原装进口设备,到货时同步提供进口报关单;
(10)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项目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时间从项目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电梯核心部件曳引机、安全钳、控制系统、门机、限速器等质保期不低于十年。如投标单位为陕西省外企业,若中标须提供,在施工开始前提供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进陕备案告知单》的承诺函。
★特别提醒:
本项目为电梯更换,在新电梯设计之前,卖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电梯机房、井道、层门、轨道等部位相关尺寸进行实际测量记录,为新电梯设计提供准确的现场数据(最终施工尺寸参数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类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A2级及以上资质。1)生产制造企业须具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2)授权代理企业须具有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证(A2级及以上);提供所代理电梯生产制造企业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近12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4)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已完成的电梯供货、安装服务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和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证,项目施工人员中至少5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8)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须相当于或优于三菱、日立、通力等国外知名品牌电梯;
(9)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