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滩电厂 3 辆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天峨县龙滩水力发电厂
2.3 建设规模:/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70 天内将车辆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设备名称:消防车
2.6 数 量: 3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后双桥重型泡沫水罐消防车(水+泡沫总容积 12 立方米,泡沫比例混合系统配齐,6×4 底盘)1 辆,后双桥重型水罐消防车(纯水罐 12立方米,无泡沫系统,6×4 底盘)1 辆,后双桥重型干粉消防车(干粉罐 6 吨级,6×4 底盘)1 辆,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车辆价格以及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运输、责任等全部应有的费用,同时负责现场检查验收、资料归档、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2.9 交货地点:广西河池市天峨县塘英区六排镇爱民路 16 号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70 天内将车辆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消防车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
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9 月 22日至 2026 年 10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