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综合公司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框架采购(薛家湾地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综合公司管理的63辆机动车辆需按期(公里数)进行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需委托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更换轮胎等服务。(如有新增车辆需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等,同样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条款,具体实施以招标人的实际委托为准)。
2.1.2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应付价款达到合同金额,二者先到为准。
2.1.3服务地点:薛家湾区域。维修地点为投标人修理(厂)所在地,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的车辆在距新朔铁路综合公司200公里内需救援,投标人须免费提供救援服务,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所在地进行维修或托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类情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或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许可范围须包含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动车维修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不满足要求,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委派1名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汽车维修工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以及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册正式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含养老保险)、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含养老保险)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