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裕华区、高新区市政中压老旧管网改造更新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裕行审投资备字[2024]086号、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金明燃气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裕华区、高新区市政中压老旧管网改造更新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
2.3 工程概况:本次老旧管网改造更新工程共涉及7条道路,其中裕华区:滨彤街(仓盛路-经建路)DE90/DE63燃气中压管道、复兴大街(东岗路-博文家园阀门井)DE200燃气中压管道、闽江道(东二环-复兴大街)DE200燃气中压管道;高新区:秦岭大街(槐安路-湘江道)DE200燃气中压管道、金沙江(金明调压站-金明调压站进出口阀井)DE315燃气中压管道、金沙江(金明调压站-太行大街)DE315燃气中压管道、闽江道(珠峰三期-珠峰一期)DE160/DE110/90燃气中压管道。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设计资质: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3.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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