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泰汶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矿集团泰汶盐化化工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0500020789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山东泰汶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产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汽车罐式运输,从山东泰汶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充装站充装出厂烧碱4万吨/年,盐酸1万吨/年,次氯酸钠500吨/年,卤水18.25万吨/年的运输任务。
2.3.1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烧碱业务的运输;二标段盐酸业务的运输;三标段次氯酸钠的运输业务;四标段卤水的运输业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筛选专业、合规、高效的物流承运服务商,规范公司产品外销物料运输管理,有效规避危化品运输安全风险,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直销价格和直供商占比,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领域,同时保障企业产品外销渠道稳定畅通,全面提升物料运输安全性、时效性、规范性,满足公司常态化生产经营及市场供货需求,明细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标段1 | 烧碱运输 | 万吨 | 4 | 省内客户 | 甲、乙双方每车临时电话约定 |
标段2 | 盐酸 | 万吨 | 1 | ||
标段3 | 次氯酸钠 | 吨 | 500 | ||
标段4 | 卤水 | 万吨 | 18.25 |
2.3.2项目基本信息:
为公司产品烧碱、盐酸、次氯酸钠、卤水外销公路汽运配送服务项目,运输始发地为泰汶盐化厂区装车平台,运输目的地为省内泰安内县级市、济南、莱芜、枣庄、聊城、济宁等各城市客户指定地点,全程采用公路汽运方式运输,运输作业需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及普通货物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3.3运输标的物及年度运量:
标段1:烧碱,年度运输量4万吨/年,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需匹配对应危化品运输资质及专用运输车辆;
标段2:盐酸,年度运输量1万吨/年,属于腐蚀性危险化学品,需采用专用防腐运输罐体及合规配套运输设备;
标段3:次氯酸钠,年度运输量500吨/年,属于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危化品运输规范执行装卸、运输、交付全流程作业;
标段4:卤水,年度运输量18.25万吨/年,为普通工业原料,无危化属性,采用普通合规货运车辆运输。
物料核定年运输量为年度预估量,实际运输量以招标人当期实际发货计划为准。
2.3.4运输要求:
一是运输范围:所有物料均为省内各城市点对点汽运配送,根据招标人实时发货指令,配送至省内终端客户指定收货地点,承运单位需熟悉省内各地运输路线,具备短途、多点、高频次配送作业能力。
二是投标单位:承运单位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烧碱、盐酸、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需持有对应品类危化品运输资质,配套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齐全、合法有效。卤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全程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
三是作业要求:承运单位需根据招标人发货计划,及时调配合规运力,保障货物按时装卸、准时送达;运输全过程需做好货物防护,杜绝泄漏、破损、污染、错发、延误等情况,严格做好危化品运输安全管控,落实安全生产、环保运输各项要求。
四是台账与溯源:承运单位需建立完整运输台账,留存运输单据、车辆轨迹、装卸记录等资料,接受招标人及行业监管部门核查,实现每批次货物运输全程可溯源、可管控。
2.3.5服务周期与结算说明
本项目物流运输服务周期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期间招标人根据销售计划动态下发运输任务,不承诺固定月度运量及最低运量。运输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及实际完成运输吨位、运输里程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是专业运输(物流)企业;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含8类),提供证明材料;四标段投标人应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并提供证明材料(该项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3近3年内企业无负主要责任的危化运输死亡事故、无重大泄漏环保事故;未列入应急、交通部门承包商黑名单(该项要求投标单位在标书中提供证明澄清);
3.4危化品车辆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持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该项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信誉要求: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业绩方面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或者相似服务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每份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如未提供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服务合同原件的权利。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1日起至2026年11月0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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