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纪汗瓦斯巡检项目轨道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陕西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小纪汗瓦斯巡检项目轨道巡检机器人采购,包含7套挂轨巡检机器人,用于水泵房、变电所瓦斯巡检。包括:环境信息采集模块、视觉感知模块、电源模块、动力模块、通讯模块、智能导航、定位系统充电模块及轨道系统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小纪汗瓦斯巡检项目轨道巡检机器人采购(:本项目为小纪汗瓦斯巡检项目轨道巡检机器人采购,包含7套挂轨巡检机器人,用于水泵房、变电所瓦斯巡检。包括:环境信息采集模块、视觉感知模块、电源模块、动力模块、通讯模块、智能导航、定位系统充电模块及轨道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小纪汗瓦斯巡检项目轨道巡检机器人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为防爆挂轨机器人生产厂家,提供防爆挂轨机器人防爆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防爆挂轨机器人的销售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对应的至少1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业绩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45日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1-04 17:00到2026-11-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