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port:spaces">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6-230213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烟台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一)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市政工程建设、河道建设、文旅服务建筑。其中,(1)市政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进行改造,包括5.975km的区域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相应管网的改造,26348㎡的步行街道建设;(2)河道建设:主要包括3.2km 画河河道、3座改建桥梁(85 ㎡吉庆桥、85 ㎡汇贤桥、140㎡府后桥)的整治及周边道路、配套雨污分流、桥梁等工程的改造;(3)文旅服务建筑:总建筑面积50256.52㎡,其中包括 9093.52㎡南部服务区、5007 ㎡ 中部服务区、19916㎡北部服务区和16240㎡配套服务设施。
(二)小皂河生态治理修复及市政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小皂河生态治理修复项目、公厕建设、小型垃圾压缩站建设、背街小巷改造、花海及沙河桥东生态修复。其中:(1)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共计2670米:其中北关(东)路1120m,创发东路至戚继光路;新港路800m,矫格庄段;银川路北延360m,北关东路至仙境路;创发东路北段390m,北关东路至仙境路。(2)小皂河生态治理修复项目:项目南起228国道,北至小皂河入海口,全长约4400米,覆盖河道两侧50~100米范围,整体设计面积约574200平方米。对全线进行污水截流改造,泵站提升改造;沿河道两岸打造通河达海的水脉景观带,配套建设城市书屋、休憩亭等;下游建设休闲、娱乐的活力生态公园。(3)公厕建设:在蓬莱区城区新建公厕23个,建筑面积约1150平方米。(4)小型垃圾压缩站项目:在蓬莱区城区新建垃圾压缩站8个,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5)背街小巷改造:对蓬莱区登州、紫荆山、蓬莱阁三个街道办事处,共8条背街小巷进行雨污管道改造。铺设雨水管网5260米、污水管网5260米、热力管网1589米。(6)花海及沙河桥东生态修复:占地面积39533平方米,其中花海区域占地面积37333平方米,计划栽植矮化向日葵、油菜花等经济作物;沙河桥东区域占地 2200 平方米,计划进行景观绿化,摆放景石等。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立方米)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3000 | 画河项目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3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32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25F150 | 22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2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砼 | 10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0 | 8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0 | 12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25F100W4 | 21500 | |
11 | 商品混凝土 | C30F100W4 | 16000 | |
1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2600 | 小皂河项目 |
13 | 商品混凝土 | C25细石 | 150 | |
14 | 商品混凝土 | C25F200W6 | 15500 | |
15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W6 | 3000 | |
1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600 | |
合计 | port:ignore"> | 95750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采购的具体数量以所签订合同为准),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且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有偏差,采购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标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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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从2023年7月开始至2024年11月,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 port:spaces">
7、付款方式:port:spaces">
(1)甲方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电建集团财务公司承兑汇票/E信通/云信/电建融信等方式向乙方付款,如甲方支付汇票,乙方承担贴息费用,票据账期不超过6个月。
(2)结算方式:采用先货后款、按月度结算。甲方编制采购计划,乙方按采购计划进行供货。甲方收到乙方每期所开具的全额发票后,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每期相应结算金额的电汇或票据的70%,供货结束后付至货款总价的90%,剩余结算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2个月)。
(3)结算周期:上月15至本月14日。待结算完成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于3日内持本期供货《材料验收单》到甲方办理当期结算;结算完成后,于每月17日前将当期结算材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
(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质量保证金返还日期相应顺延,履约担保金返还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况,则付款时间顺延,相关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乙方需要重新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则付款时间顺延。
8、投标人在竞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各标段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招标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同时投标人所报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税费、专利使用费、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等。
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做好实地查勘,充分了解各标段实际路况及运输条件,本次招标报价已含因道路运输条件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后续对运输问题进行索赔事项均不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竞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本次招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次竞标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税金不计入竞标总价。
9、所有入围厂家的合同执行价格按照报价第一的价格执行,并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