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填埋场设计容积84.56万m3,总投资约1.9亿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二冶炼厂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设计服务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二冶炼厂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设计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类。
2.3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开展拦挡坝、拦污坝、场内、外排洪设施建设及地基处理、场区防渗、垂直防渗、渗滤液收集等工作,填埋场设计库容84.56万m3,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2.5招标范围:二冶炼厂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内部评审、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征地手续办理,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并完成项目后评价为止。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二冶炼厂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设计服务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50万m3库容以上危废渣库(或尾矿库)设计相关服务。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尾矿专业),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资格证、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至今)应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
3.5.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团队成员应配备专业完善、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包含总图、尾矿、给排水、环保、水保、土建、造价、技经、冶炼、建筑、电气、仪表、土地复垦等专业。(以上专业应各至少配置1人,并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或注册证)
3.6其他要求
1)廉洁承诺、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企业以往履约情况承诺书及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应于投标文件载明的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2)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高风险迹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7-11 09:00至 2023-07-20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