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青海宜化热电6#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具体功能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宜化热电6#锅炉升级改造项目供货、安装工程.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及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竣工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响应方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章签字);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响应方,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响应方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响应方,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响应方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响应;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①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A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提供2019年度-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限的须附相关说明材料。
3.6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2023年4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有效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有效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8日
绿化工程路家庄泵站及大墩岭泵站维修改造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西宁南北山绿化工程路家庄泵站及大墩岭泵站维修改造项目质量检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含(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水利建设监管平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