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 2×600MW,1 号、2 号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 和 2009 年元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产发电。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 青溪镇长冲村, 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电厂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 玉三高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电厂北面约 0.8km 处设
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电厂西面约 3.0km 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黔东火电厂机组容量为2×600MW亚临界机组, 脱硫、脱硝环保实施已投入运 行。锅炉为东方锅炉厂制造,锅炉型号为:DG2028/17.45-II3 。锅炉型式为亚 临界压力, 中间一次再热的自然循环锅炉, 双拱形单炉膛, 燃烧器布置于下炉膛 前后拱上, “W”型火焰燃烧方式, 尾部双烟道结构, 采用挡板调节再热汽温, 固
态排渣,全钢结构,全悬吊结构,平衡通风,露天布置。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4-2026 年#1、2 锅炉水冷壁全面检查。
(2)2024-2026 年#1、2 锅炉再热器全面检查。
(3)2024-2026 年#1、2 锅炉过热器全面检查。
(4)2024-2026 年#1、2 锅炉省煤器全面检查。
(5)2024-2026 年#1、2 锅炉烟气换热器全面检查。
(6)2024-2026 年#1、2 锅炉炉外管道全面检查。
(7)2024-2026 年#1、#2 锅炉四管缺陷处理后的验收,防磨喷涂过程签证
与最终验收。
具体项目范围及工程量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
计划 2024--2026 年期间,安排 6 次等级检修。要求在机组等级检修开工后 12 天内完成检查工作, 待四管防磨防爆检查缺陷问题封闭验收见证后, 方可视为此
次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具体实施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检验检测机
构核准证,且以上资质文件的范围需涵盖 GD2(锅炉定期检查)项目。
3.3 施工业绩:招标人近 5 年具有 4 台 600MW 或 2 台 1000MW 以上机组锅炉 四管防磨防爆检查项目完成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
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0 年~ 2022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
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负责人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具有由有关主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资格证。
3.6.3 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7 主要人员:
3.7.1 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管理部, 项目部原则上不低于 5 人, 其中至少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1 名专职安全员,含锅检师 1 名,锅检员 2 名,人手不够时必
须立即进行补充。
3.7.2 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建筑业专
职安全员证,锅检师、锅检员必须持证上岗。
3.7.3作业人员至少从事电力行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