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
项目规模:70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
标段名称: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一标段)
招标内容和范围: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700MW)项目21台风机基础采购、运输、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本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21个机位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包括7台18MW风机单桩基础(A9、A12、A17、A18、A20、A21、A23)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及14台18MW风机四桩导管架基础(A1-A5、A7、A8、A10、A11、A15、A16、A19、A22、A25)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施工图阶段如招标人增加或减少相应基础型式数量,以实际基础数量按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2)风机安装(风机机位与基础施工机位相同)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应根据自身的船机设备能力及施工经验选择适用于本工程海域的海上安装方案,并进行充分分析计算、论证;
(3)施工期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全场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航标申请、施工期航标的采购、布设、维护及拆除、施工期电子围栏系统(包含AIS基站、信息集成处理单元、海事VHF电台、渔业VHF电台、视频监控单元、4G通信设备等)的搭建等;
(4)本标段施工辅助设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等;
(5)本标段施工期海上通讯;
(6)本标段设备、电缆、安全、操作等各种标识牌的采购、制作与安装;
(7)本标段风机设备堆场和装卸船码头的租赁、所有设备(包含甲供)的卸货、二次运输、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首台风机基础施工:2024年5月1日;
首台风机安装:2024年6月15日;
全部基础施工完成:2024年8月20日;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2024年11月30日;
全部风机具备并网条件:2025年5月15日;
工程竣工:2026年6月15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允许补缴)。
3. 安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