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多功能一体水蓄能子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暖通系统、电气系统、仪控系统、配套土建工程、乙供设备采购;相关设施拆除及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区域的封闭隔离;阀门水压试验;各设备的单体调试及整套系统调试;工程管理(质量、安全、进度);施工期间损坏的道路与绿化植物修复与恢复;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归档;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以及交付生产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9.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