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2 规 模:本工程为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工程联通线工程,为提高一期、二期项目供热安全性,实现长输管网系统互联互通,结合一级管网路由布置,修建DN800及DN400联通线;
2.3 标段划分: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及厂内配套改造工程联通线工程;
2.4 施工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暂定3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全部管网及附属设备安装和井室土建全部工作并具备通水条件;2024年10月15日完成现场恢复和注水、试验等调试试运工作,2024年12月31日完成现场恢复工作;
2.6 招标范围:DN400联通线从二期拟建隔压站一级管网中开出DN400分支,穿越石太货运铁路后与一期长输管网申后分支现状热力管线联通,该段管线桩长约1720米,其中穿越石太货运铁路与市区DN1400管网同管敷设;DN800联通线接自御园路预留DN800接口,沿御园路及石柏大街道路北侧向东敷设截至昌盛大街DN1000现状管网,该段管线桩长约132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及以上);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供热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中DN800及以上供热管道施工长度不少于1km,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不能准确反映管道安装规格及数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2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