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秦潭镇。
2.2 机组容量:4×660MW。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暂定)。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不得超过 6 个月。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开工通知后,投标方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办理相关入厂手续和准备工作。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工作包括:
(1)包括锅炉本体 0 米至炉顶所有未覆盖在保温内的钢性梁、钢结构、斜梁、立柱、垂直张力板、导向装置、支撑吊杆、一次风管及烟风道钢架及支吊架、炉外管道支吊架和支撑、所有排汽管、电梯井支撑及斜拉、电缆桥架支吊架及支撑、吹灰器护罩及支架、大屋顶及裙边龙骨、平台栏杆等所有钢结构构件。
(2)对格栅板底部钢构架支撑焊接处锈蚀,需除锈,且除锈等级达到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GB8923.1-2011 中 st2.5 等级,再进行补焊加固,不具备补焊加固条件锈蚀严重的进行更换,最后进行防腐刷漆处理。其中 4 号炉格栅板底部锈蚀钢构架支撑约 500 处。对于锈蚀的支吊架进行打磨除锈后进行刷漆处理,对于钢梁锈蚀采取整体打磨刷漆防腐。对钢结构本身锈蚀部分除锈刷漆,对焊接处锈蚀部分除锈刷漆,严重锈蚀的更换后再刷漆。
(3)对部分锈蚀严重的锅炉平台栏杆及格栅板进行更换处理。其中,锅炉平台栏杆锈蚀需更换约 600 米;平台格栅板锈蚀;需更换热浸锌钢格栅板(1000mm×1000mm×30mm)约 500 块;平台支撑槽钢架锈蚀更换约 400 处;角钢锈蚀更换约 400处;吹灰器护罩防腐约 40 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需具有 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火电企业机组容量 600MW 及以上锅炉钢结构防腐的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证明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该合同的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月 6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