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经变换、净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之后通过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工艺加工生产75万吨/年聚烯烃产品。
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一期改造)、循环水场、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卸储煤、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改扩建)、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汽车装卸栈台、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区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总图竖向和道路工程施工工作。
其中:
竖向工程范围为: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各装置红线外的全部场地平整、碎石铺砌、场地硬化等。
道路工程范围为: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各装置红线外的全部厂内道路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缘石、道路雨水口及雨水连接管、仪电信专业过路预埋管等。同时,承担与项目界区外道路的连接、已施工完成道路(包含路缘石)的维护、修补工作至全部道路完成并移交业主。
特别说明:道路平面布置图中的12#路,约7929平方米(881米长)路基、过路预埋管已经施工完,并已经铺设50mm厚沥青,投标人只需要完成其上层的200mm厚混凝土路面及雨水口、人行道等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
道路工程总工期155天(日历天数),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8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竖向工程总工期123天(日历天数),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0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工期及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业绩其中之一:
(1)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不含公路和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的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且均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运1年及以上。
(2)2019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全厂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且均已中交(交工)并投运1年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竣工验收并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中对手写签名、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要求及其他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经历,或者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过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全厂道路工程施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a)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工程类的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b)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或者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过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全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
(a)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中对手写签名、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要求及其他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b)施工负责人或施工经理须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经理的经历,或者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过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全厂道路工程施工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经理及单位名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2-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2-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