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条件:按照企业制度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并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如未批复或其它原因,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蒙东公司阿荣旗蒙东伊穆直流外送岭东二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六合镇、亚东镇、霍尔奇镇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23°34′48.98″,北纬48°24′10.67″。场址地貌呈中低山---丘陵漫岗地形,场地海拔240~515m之间,项目建设涉及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及未利用地。G111国道、X308县道横穿场址,G10绥满高速、G301国道南北向紧邻场址经过,场址周边乡村道路纵横交错,对外交通方便。大件设备可通过国道或高速等高等级公路运输至周边区域,后经X308县道送至场地。
项目总规模1000MW,拟建小于125台单机容量为8.XMW的风力发电机组、125台箱式变压器、4座220kV升压站(含2座主站和2座从站)、进站道路、2条220kV联络线路、集电线路,配置150MW/300MWh储能设备。两座升压站主站分别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阿荣旗500kV变电站220kV侧,送入辽宁电网消纳。
招标范围:
2.1 总体
本次招标包括蒙东公司阿荣旗蒙东伊穆直流外送岭东二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设计管理、风电机组、塔筒、箱变、主变、预制舱及SVG、GIS、220kV联络线路、集电线路、150MW/300MWh储能设备、电缆及光缆、安装材料等所有物资供货、工程施工、手续办理、临时占地、清障、专项验收、沟通协调、工程创国家优质金奖和专利申请等工作及费用。
风电机组、塔筒、箱变、主变、SVG、GIS、电缆及光缆、预制舱及储能装置设备材料等费用含在总投标报价中,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暂按125000万元,塔筒40000万元;箱变暂按11340万元;主变暂按3865万元;GIS暂按1888万元,SVG暂按794万元,集电线路电缆暂按15917万元,风机至箱变电缆暂按5206万元,光缆暂按355万元,升压站电缆(储能电缆)暂按2438万元,预制舱(含一次二次设备)暂按4780万元,储能设备暂按28803万元;合计240386万元。上述设备材料的费用为暂估价,由招标人开展采购工作(按照集团一级集采和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要求确定设备供应商),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投标人直接与设备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结算时按实际中标价格。
临时用土地补偿费、林地迁移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按照暂估价9000万元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照当地政府标准执行,据实结算。支付临时占用土地及青苗补偿等费用的条件:第一临时占地已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过发包人同意:第二、承包人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征地协议:第三、由发包人、承包人、土地所在村组织、土地所有人四方在临时征地补偿明细上签字确认。
土地复垦费暂按3000万元、草地植被恢复费暂按1000万元、施工道路恢复费暂按2200万元,计入投标总价中,按照批准后的方案进行实施,据实结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需单独报价,计入总价中,由发包人控制使用。承包人按照不低于建安工程费用的2.5%进行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投入多少支付多少”的原则实施。当施工单位投入少于投标时安全专项费用报价时,经监理单位核实,余额部分不予支付。
220kV联络线路工程除永久征地外,包含所有的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为:382593万元,其中招标人采购部分240386万元,为暂列价格,据实结算;投标人部分最高限价142207万元。
2.2 设计管理
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初设方案编制以及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管理;受招标人委托履行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技术文件及图纸按期供应(含催交)、审核、竣工图编制及归档、工程验收工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管理工作。
2.3物资供货
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除风电机组、塔筒、箱变、主变、预制舱(含一、二次舱内设备)、SVG、GIS、集电线路、储能系统、电缆、光缆等集团一级集采和框架采购设备、物资由招标方采购;其余设备材料由投标方采购。
由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确定中标厂商及中标价格后,承包人直接与设备、物资供货厂商签订合同并负责设备的催交工作。
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含招标人采购设备的催交工作)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含接口费)、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含招标人采购设备)、仓储保管(含招标人采购设备)等全部工作。
2.4工程施工
1)场内施工包括(不限于):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复)、吊装平台、风机基础、接地、220kV联络线路、集电线路、风机安装、箱变安装、升压站施工、设备调试及试验(除风机)、涉网调试及验收、绿化、植被恢复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工作。
2)风电项目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220kV联络线路、风机平台及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围栏、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及楼内装饰装修工作。
3)风电项目场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单机容量为8.X MW(拟定),包括配套软硬件)、塔筒、箱变、集电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220kV联络线路、通讯光缆、风机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叶片监测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超高塔筒检测系统、智慧运维系统、集控中心系统、语音对讲系统、网络安防(纵向加密、隔离器、防火墙)、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及附件等材料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安装。
4)升压站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包括装修设计施工,升压站装饰装修要求:一是所选装修材料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是至少编制3种效果图进行比选,由招标人确定。)、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参考可研报告道路施工标准)、围墙、大门、局部绿化及硬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工程等。
5)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所有预制舱、220kV主变压器、中性点配套设备、GIS设备、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接地变装置、储能系统成套设备及其附属配套设备、220kV出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电容器组保护、馈线支路保护、无功补偿保护、接地变(兼站用变)保护,测控装置、远动装置、AGC、AVC、功率预测、一次调频、故障录波、电能质量、直流/UPS、事故照明、通讯系统、数据网、管理网、故障信息远传、电能计量设备、二次安防设备、消防水设备、生活水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公共广播系统设备、移动信号设备、SF6在线泄漏监测设备、SF6在线微水检测设备、主变油色谱在线监测设备、主变在线局放设备、高压电缆、所有电缆附件、动力电缆、控制线缆、通讯光缆及导线等所有设备的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
(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
(4)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清障、二次倒运等的场地及费用(含复垦费用)。
清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经过的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及分界点(下高速为分界点)内的涉及线路整改、线路加高、拆除围墙及恢复、坟地拆迁、转弯半径内临时征地、树木及线杆拆除、迁移等。
(5)自行考虑冬雨季施工费用。
(6)自行考虑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洒水降尘等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
(7)自行考虑设备材料的价格波动费用。
(8)本标段土建部分材料检测、沉降观测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安装部分材料检测由投标人负责。
(9)风电项目涉网调试及验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塔筒二次倒运由投标人负责。
2.5手续办理
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涉网)评审、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四证一书)由投标方协助办理。临时征地手续、并网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合规手续办理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由于办理相关手续必须完成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项目服务(不限于):安全稳定校核报告及评审(电网)、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审(电网)、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含整改)、蒙东CIS系统服务、集团智慧运维服务、岩土勘察报告审查、突发环保事件及应急预案服务、无功专题报告评审(电网)、升压站房屋测绘和规划测绘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自治区文件要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其中涉及永久占地补偿、永久水土保持补偿费、永久耕地占用税、永久复垦保证金等需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2.6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
本工程升压站(含进站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220kV联络线路杆塔基础、集电线路杆塔基础为本项目永久占地。
由于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临时施工道路等因素而发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上述内容相关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含在暂估价中,据实结算),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在后续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面积超施工图而需继续补偿的情况,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单位进行补偿,相关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招标人负责永久占地补偿及行政事业收费的支付工作,其他相关土地手续的办理工作均由投标人配合完成。
2.7专项验收
与本工程有关的水保(含监理监测)、环保(含监测)、安全(含评价)、职业卫生(含评价)、消防、档案(包括档案整理、归档、数字化、上传集团电子数字馆)等专项验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储能系统渉网性能考核试验及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整站渉网性能考核试验,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8沟通协调
投标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前一切协调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9工程创国优金奖和专利申请
本工程须取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投标单位在本工程中需做好创优策划。
2.10结算
完成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报告,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结算报告。
2.11优化成果分享
为充分发挥设计管理作用,鼓励初步设计及施工图优化,在风机基础、临时道路、集电线路(不含电缆、光缆)三个单项工程中的优化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分享,与可研方案对比优化节省的费用,投标人分享50%,招标人分享50%,具体结算方式见合同价款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独自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陆上单体容量不低于1000MW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业绩或至少2项独自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陆上单体容量不低于500MW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备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具有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陆上单体容量不低于300MW风电EPC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附单位任命文件和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