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工作安排,将开展公司动力厂1、2号机组超低排 放改造招标采购工作。
2.2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罗布泊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罗 中生产基地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罗钾公司动力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5.1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完成 1-2号机组(2×160t/h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烟气脱硝装置(SCR反应区)改造及1号脱硫除尘岛(含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等全部内容。改造完成后,烟气排 放指标应能达到:NOx<50mg/Nm3、SO2<35mg/Nm3、烟尘<10mg/Nm3(指标须经第三方验证)。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93天,工期说明:93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8月2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罗钾公司动力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以下资质: (1)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240t/h及以 上规模的半干法锅炉超低排放脱硫除尘施工(工程)业绩或总承包业绩(台数可在两个合同中体现,其业绩证明材 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240t/h 及以上规模的半干法锅炉超低排放脱硫除尘”的工程内容 投标人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书(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注:若投标人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 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需提供有效使用期内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
安B证)。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3 18:00:00时至2024-02-28 18: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