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副产品(粉煤灰、灰渣、脱硫石膏)应急运输服务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2.4 服 务 期: 1年。
2.5 招标范围:将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及石膏及时运送至投标人灰场,车辆符合国家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交通部门政策要求,本标处置灰量约30000吨(粉煤灰、炉渣、石膏)。青岛热电每天最大灰量约1200吨炉、渣100吨、石膏3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