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博州综合能源项目规划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包括两台机组公用系统设计,不堵死扩建条件。电厂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约12km处,西侧紧邻博乐市五台储煤中心及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0.69km、1.20km,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分别约2.60km、13.80km,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km。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10kV线路长度约5公里,采用双电源供电,主供容量8400KVA,备供容量2000KVA。两路电源由110kV石灰窑变电站新建2个间隔不同母线馈出。其中顶管穿越S205省道1处、架空线路穿越其他10kV线路4处,穿越处采用电缆穿越。新建DN800顶管120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 工期:总工期3个月,具体进场服务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修、承试要求四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