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站 1、2号机组及配套工程水电维护施工项目劳务分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徐大堡核电站 1、2号机组及配套工程水电维护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临建、核岛及核岛配套厂房安装工程中现场施工用电 (包括动力、照明、临时电缆的敷设及临时电源侧的电缆头端接、临时空调、临时通风等)、施工现场内所有供暖系统设施和管线的安装或改造施工及供暖系统维修保养、消防、供暖给排水及清洁用水设施与线路的施工(包括人工挖沟等土建施工)、用电设施故障排除、电动工机具维护和维修、运行管理、日常维护及使用后的拆除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作业、维修、巡检等施工记录。
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建设地点:徐大堡核电站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计划工期:总工期 1867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年 4月 20日,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2029年 5月 31日,具体计划开始、结束工作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 3年(2021年 1月 1日至今)应具有水电维护施工或劳务分包业绩。
3.5投标人须提供近 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 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表。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7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3月 5日起至 2024年 3月 11日 17时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3月 5日起至 2024年 3月 11日 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