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33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介于2989m~3030m之间,场地平坦开阔,为草场或半荒漠退化草场。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拟建储能电站规模为180MW/720MWh,储能站围墙内总占地面积约为21750㎡,拟建设36套5MW/20.06MWh储能单元,以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共和园区拟建的330kV汇集站的35kV母线侧。接入系统方案以最终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2招标范围
青海海南州180MW/720MWh储能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所有的施工准备、建筑及安装工程、调试工程、环水保工程、辅助设施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信息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等。
2.3工期要求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
计划工期: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1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含风电、光伏配套或独立储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具体服务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储能电站(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h,含风电、光伏配套或独立储能)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服务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时整至2024年3月18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