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为浙能镇海联合发电公司燃机异地迁建改造项目厂区绿化工程施工。厂区绿化施工面积约21000㎡,其中绿化面积约11000㎡,仅平整铺设种植土区域面积约10000㎡,施工范围包括:绿化、乔木灌木养护、喷灌管线安装、快速取水点安装等工作内容,以及为期一年绿化保活养护;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8.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10.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 1 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3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