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东海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 2×600MW 燃煤机组
2.3 建设工期: 2 年,共 24 个月,预计 2024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31 日。(以合同实际期限为准)
2.4 招标范围:入厂火车煤的接进、排空作业的联系、协调工作;接收火车货 票、运单以及相关业务信息的数据统计信息上报工作;电厂铁路专用线应急事 件的联系工作;入厂火车的防溜和车门绑扎固定工作;煤篦子残煤、入厂火车 卸空后的车底余煤的清扫、冬季清卸冻煤和残煤倒运进煤场等工作的辅助性工 作。汽车煤卸车配合、卸车后整理工作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报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2020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煤炭接卸车相关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 同或协议封皮、签字页、标的页等相关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 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过程中,应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当中设置以下否决投标条款: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 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 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 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