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标项目名称:甘肃公司平凉发电公司2024年湿排灰、石膏、炉渣转运项目
2.1.2 工程项目地点:从平凉市二十里铺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灰库、石膏库、渣仓运输至三十里铺贮灰场之间进行运输。
2.1.3项目简况:平凉市二十里铺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灰库、石膏库、渣仓运输至三十里铺贮灰场,其中炉渣是24小时不间断运输。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粉煤灰(湿排灰)或炉渣或石膏等流体、散装货物的承运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皮、具体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联系人等相关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的要求:无。
3.2.4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