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1)贵德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贵德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县城区域,地址坐标为北纬36.0425,东经101.4359,距省会西宁约114km,海拔约2200m。项目建设场址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共9个区域,24个屋顶,屋顶总面积约34142.3㎡。项目采用N型
TOPcon 575Wp及以上组件,总装机容量1581.25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
本项目场址水平面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6000.5MJ/m2,工程场址处于青海省太阳能资源二级丰富区,有较高的利用价值,交通运输等条件较好,适宜太阳电池工作。根据《太
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37526-2019,本项目工程代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6000.5MJ/m2,
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B)地区,太阳能资源稳定度Rw为0.40,属于稳定(B)地区,直
接辐射比为0.60,属于直接辐射主导(A)地区。
本项目均为混凝土屋面。本项目屋顶不受附近已建建筑的阴影遮挡。场址内气候温和、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少,蒸发量大。适宜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00天(不影响政府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正常办公)。
(1)合同签订后承包方30天内完成供审查的施工图设计。
(2)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并网验收工作。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
1 | 贵德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贵德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5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贵德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1、法人地位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如下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允许设计分包,设计单位需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承担过1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经理职务的履历(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1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合同范围及包含内容在内的具体工作内容)。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