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西北部北部湾海域内。
2.2 建设规模:600MW。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海缆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
风电项目 220kV 海底电缆敷设及附件施工;标段二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66kV 海底电缆及附件施工标段一;标段三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66kV 海 底电缆及附件施工标段二;本标段为标段一: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220kV 海底电缆敷设及附属设施施工。
2.4 计划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暂定),日历天数 113 天;开、 竣工日期定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 1 节。
2.5 招标范围:220kV 海底电缆敷设及附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海底电缆及附属设备 等的验收和运输、海底电缆敷埋施工、海底电缆登海上升压站平台施工、海底电缆登陆和陆 上段施工、海底电缆附件的施工、在海缆及附件安装后完成全部交接试验、完成剩余海缆以 及附件的移交、海缆敷设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期各类阻工的协调、施工辅助设施项目等。 (详见技术部分第一册第 1.2 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竣 工的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海缆敷设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 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 理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竣工的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海缆敷设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 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 投标人或投标人选定的试验分包单位须具备承装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 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