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团结新村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和田市50万千瓦光伏治沙暨产业园区低碳转型项目
标段名称: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PC)方式建造(不包含光伏组件采购),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场区场地平整、光伏场区(不含光伏组件采购)、集电线路(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内35kV开关柜内)、施工用电和用水及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监造、工程施工安装(含施工期水保、环保措施)、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及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认可实验室送检、支架和电缆第三方检测、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消防、电网、技术监督、质量监督评审、并网手续办理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
特别说明:本项目光伏场区拟采用300kW或320kW组串式逆变器两种方案,投标方仅需对其中一种逆变器方案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投标。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开工日期: 2024年5月5日
桩基施工完成日期: 2024年8月30日
光伏支架施工完成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光伏组件安装完成日期: 2024年11月10日
集电线路完工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首个发电单元并网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全容量并网日期: 2024年12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5年5月30日
总工期为390日历日,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1个及以上100MW及以上规模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EPC或PC总承包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期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4.安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