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温暖工程”赛罕区第一批万豪名园小区供热二次网改造项目;万豪名园户数总计约1853户,供热面积约21.26万平米。改造内容包括:室外和单元内老旧供热管道改造等。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赛罕区供热区。
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4月25日,7月15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下辖赛罕区的万豪名园小区供热管网进行改造。具体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旧管网的拆除、运输至指定地点;沟槽开挖;供热管道、管件及配套阀门的安装施工;人井建设;管沟回填、现场的破坏及原状恢复;施工区域内道路、绿化、供电、照明、给排水、通讯线路、燃气管道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协调、补偿、迁移及恢复;投标人负责部分甲供设备、材料倒运、卸车、保管,除甲供材其余所有工程所需的材料的供货;投标人负责工程竣工压力试验、运行调试、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供热管网改造(或新建)设计合同业绩,同时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供热管网改造(或新建)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未提供上述关键页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设计负责人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则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至少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3日9:00起至2024年4月1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