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项目建设规模交流侧装机容量16.99MW,直流侧容量19.97632MWp,拟采用2个10kV高压并网点和31个0.4kV低压并网点,以两种电压等级分别接入各厂区配电室10kV母线和0.4kV母线段,实现并网发电。工程共安装26638块580Wp单晶硅组件(其中单面19237块,双面7401块)与16764块270Wp碲化镉组件,配置300kW组串式逆变器23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34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95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10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29台,30kW逆变器20台,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6.99MW,直流侧容量为19976.32kWp。各水泥厂工程任务与规模如下:1)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2915.5kWp,以0.4kV电压等级9个并网点接入厂区配电系统0.4kV母线。2)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2309.24kWp,以6个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0.4kV母线。3)邵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3856.92kWp,以12个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0.4kV母线。4)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97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5979.54kWp,以1个10kV电压等级和3个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10/0.4kV母线。5)湖南安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85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4515.3kWp,以1个10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10kV母线。6)湖南株洲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0.3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399.82kWp,以0.4kV电压等级1个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0.4kV母线。并网接入方案及电压等级以各子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批复的《接入方案》为准。
2.3 标段划分:广东分公司湖南新天山水泥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16.99MW)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南省湘乡市棋梓镇、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平背乡朴塘村、湖南省古丈县红石林村、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谷洲镇决菜村、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坚栗村兰草组、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黄塘村等地。
2.5 计划工期: 2024年4月30日开工(暂定),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公司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交流侧装机容量16.99MW,直流侧容量19.97632MWp,拟采用2个10kV高压并网点和31个0.4kV低压并网点,以两种电压等级分别接入各厂区配电室10kV母线和0.4kV母线段,实现并网发电。工程共安装26638块580Wp单晶硅组件(其中单面19237块,双面7401块)与16764块270Wp碲化镉组件,配置300kW组串式逆变器23台,250kW组串式逆变器34台,100kW组串式逆变器95台,50kW组串式逆变器10台,40kW组串式逆变器29台,30kW逆变器20台,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6.99MW,直流侧容量为19976.32kWp。
各水泥厂工程任务与规模如下:
1)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2915.5kWp,以0.4kV电压等级9个并网点接入厂区配电系统0.4kV母线。
2)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2309.24kWp,以6个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0.4kV母线。
3)邵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3856.92kWp,以12个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0.4kV母线。
4)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97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5979.54kWp,以1个10kV电压等级和3个0.4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10/0.4kV母线。
5)湖南安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85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4515.3kWp,以1个10kV电压等级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10kV母线。
6)湖南株洲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0.3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光伏容量399.82kWp,以0.4kV电压等级1个并网点接入厂区配变0.4kV母线。
并网接入方案及电压等级以各子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批复的《接入方案》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如果是壹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施工工程,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