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脱硫综合楼及化学综合楼保洁及卫生间清洁消毒;厂区内以及厂外输煤转运站、翻车机的垃圾清运工作:输煤系统内积粉清理。以上工作所需专用工具和劳保用品均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华能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
一、卫生维护
(一)设备卫生
厂区范围内所有非转动设备(包括发电机、汽轮机、锅炉、电除尘器、脱硫、燃料)、汽轮机和汽动给水泵化妆板、管道、楼梯、栏杆、平台、电缆及管道桥架(含支墩架、底座、钢架);引风机房、雨水泵房、电除尘器间、空压机房、脱水仓间、循环水泵房、汽机负米、汽轮机本体、化学综合楼、脱硫综合楼、输煤各段、煤仓间、尿素制备间、脱硫灰库等区域非转动设备;脱硫系统箱罐、室内烟道外表面卫生清扫;主厂房空调外挂机表面清扫和外接排水清倒;锅炉电缆槽盒内积粉清扫,输煤系统积粉清理。
(二)环境、建筑物卫生
1、生产、生活区内(350MW机组主厂区、50MW机组主厂区、厂外输煤系统、翻车机室)的全部垃圾箱的清运。
2、厂区生产建筑物及厂外输煤系统、翻车机室的窗户、玻璃、地面、内墙面、梁柱、房顶、楼梯过道、卫生间的卫生清扫。
3、生产区域及脱硫综合楼、化学综合楼、翻车机各厕所的便池、水池、地面、墙面的卫生清扫。
4、引风机房、电除尘器间、空压机房、化学综合楼、脱硫综合楼、雨水泵房、综合水泵房、循环水泵房、煤仓间、转运站、汽轮机本体、350MW吸收塔本体、尿素制备站等区域地面、墙面、廊道和楼梯的卫生清扫。
5、锅炉零米及渣仓、灰库临时生成的灰渣清理,并运输到厂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6、管辖范围内生产建筑物屋顶排水管防堵塞清理。
7、厂房屋顶积雪清理。
8、牙克石发电有限公司化学综合楼区域、脱硫综合楼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卫生间清洁。
9、厂区内以及厂外输煤转运站、翻车机的垃圾定期清运,输煤系统积粉清扫。
(三)下列各种设备、地面卫生除外:
1、各主、辅机转动设备卫生。
2、各热工、电气控制柜、电源柜、低压和热工控制中心柜内外部卫生(箱柜表面无操作手柄、按钮的不在除外范围);6KV各工作段、备用段开关柜内外部卫生;380V各工作段(含燃运、化水、脱硫、补水段等)、保安段盘柜内外部卫生;各发电机小室、继电器室、蓄电池室和程控柜内外卫生;各辅助生产车间(化学、灰渣、油库、电除尘、脱硫等)控制室柜内外卫生;DCS电子间、工程师站内全部卫生。
3、变压器、22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高低压开关室、发电机小室、蓄电池室等各危险区域内的设备及地面卫生。
4、配电室、远动机房、网控室、通信和计算机房室内等重要场所设备及地面、内墙面卫生。
5、各配电间室内设备及地面卫生。
6、冷却塔本体、烟囱、斗轮机和燃油泵房等设备及地面、墙面卫生。
7、各运行值班室内的设备和地面。
8、各输煤廊道及转运站和深井水泵房内的设备(输煤1-9段电缆槽盒内部积粉清理、输煤各段配电室下电缆夹层的积粉清理不在除外范围)、地面、墙面及基础设施卫生。
9、升压站室内设备、建筑物内卫生清扫。
二、日常维护范围
1、生产区域内、脱硫综合楼、化学综合楼所有楼梯、栏杆、地面的卫生清扫。
2、生产区范围内非转动设备、管道、内墙面、箱罐的卫生清扫。
3、生产、生活区内的全部垃圾箱的清运(不含外包工程协议中约定的)。
4、全厂所有建筑物的门窗、玻璃、墙面和房顶、地面、楼梯过道等卫生清扫以及门窗、卫生间的简单维修。
5、根据实际情况及石子煤产出量及时清运石子煤(包括夜班)。
6、厂区及办公楼、脱硫综合楼、化学综合楼各卫生间及室内地面的清洁。
7、厂区所有道路(不含厂内变电站区域、油区)清扫保洁。
8、新厂厂区、老厂厂区、翻车机室的垃圾清运。
9、输煤系统积粉清扫。
三、定期维护范围
1、所有建筑物的门窗、玻璃、墙面每月清扫1次。
2、地面伸缩缝每季度彻底清扫1次。
3、生产主厂房电缆槽盒内每月清扫一次,电缆槽盒外每周清扫一次。
4、污染严重区域,视积灰和留存杂物情况增加清扫次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3项火电厂生产区域保洁或物业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业绩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本项目须指派1名项目经理和1名安全负责人,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人须指派登高作业人员,须提供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类别:高处作业)。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近期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资料。
(4)其他人员入厂后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近期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资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9:00起至2024年04月19日09: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