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能长电范围内(与捷通物流公司、天达、东南热力公司等设备分界,按照浙能长电《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界定)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包括合同期限内所有新增设备)、机组调停检修、机组临时检修、1台机组A级检修、2台机组C级检修、1台机组扩大性C级检修、辅助设备定检、测试试验、设备整治等项目所需搭设的脚手架、保温工作,以及零星油漆工作。
2. 全厂区域防寒防冻及防台防汛等季节性防护工作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及保温等工作。
3. 全厂区域构建筑物修缮工作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工作。
4. 全厂区域零星油漆工作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工作。
5.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脚手架以及保温施工工程,包括所有脚手架搭拆,保温(包括保温壳)拆卸、恢复、修补消缺等工作内容;
6.本工程承包范围内零星油漆工作为设备小范围油漆工作(单项油漆作业面积≯400m2),不包括招标人单独立项的油漆整治项目。
7. 投标人应承诺保温、油漆工程施工不能对现场环境污染,废弃保温材料需放置于招标人指定的位置,油漆材料须按照招标人危化品管理要求管理。
8. 本工种材料进场、回收、堆放,及相应仓库管理工作。
9. 负责上述项目的管理工作。
10. 预估工程模拟量清单见附录(预估工程模拟量仅作投标参考,各单项工程模拟量偏差不作为合同变更依据)。
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①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②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8.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起)具有火力发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保温、脚手架工程业绩,其中年度日常脚手架、保温工程完成业绩不少于2次,机组等级检修(A、C修)脚手架、保温工程完成业绩不少于4次(允许年度项目分项业绩),油漆完成业绩不少于2次(允许年度项目分项业绩),并提供脚手架用户评价盖章报告(评价优良)不少于2份。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页和合同内容扫描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