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西安热工院新疆光储智能巡检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新疆光储智能巡检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合同设备到场,3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
2.6 招标范围: 在乌什和兵团两处电站,进行智能巡检及安防系统所涉及设备的安装及配套基建,包括对不符合利旧要求的摄像头等硬件设备拆换、安装新增设备(摄像头、导轨式巡检仪、服务器、气象站等)、线缆铺设(光纤、电源线等)及挖沟、立杆及其底座混凝土浇筑、箱体安装、设备通电、调试及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智慧场站或新能源电站设备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 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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