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为“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公司五大专业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各专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生产,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相关协调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建设规模总容量为1259.25kWp。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施工类单位的还需提供: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资质要求,具有①或②:
①投标人若以设计资质投标的,则必须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若以施工资质投标的,则必须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光伏容量单体1.2MWp及以上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容量、范围等内容的页面。
7.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师。
8.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光伏容量单体1.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容量、范围等内容的页面,且能证明项目经理的业绩。
9.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