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3 标段划分: 海南昌江综合生产办公楼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按照3个月考虑(包含二次设计及施工准备);(1)开工时间:本项目暂按2024年4月30日景观绿化开工,以发包人审批时间为准。(2)竣工时间:2024年7月30日交付使用,2024年10月30日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交工资料。
2.6 招标范围:8BE区域土方工程、一层铺装工程、主入口水景工程、旗台工程、一层台阶、花坛工程、入口矮墙、标识景墙工程、线性排水沟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景观给排水安装工程、道闸安装工程等内容,不包含周边道路建设,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3项园林绿化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