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场站,项目建设地(吉林省长春市、白城区域、通榆区域、双辽区域、临江区域)。
2.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场区保洁、食堂餐饮服务、库房管理服务、场区综合保障等内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保洁内容包括各场站行政办公楼、生产办公楼楼内(大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等区域)保洁、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及会议服务配合,职工公寓楼道保洁,活动中心室内保洁和服务,场区道路及室外篮球场保洁等。(2)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包括食堂后厨、餐厅用餐、生产现场送餐以及接待用餐服务等。(3)库房管理服务包括负责各区域场站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公司物资和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4)场区综合保障包括非生产区域安装各种电气系统和设备,包括电线、电路、电表、电源、电池和电子元件等;负责各区域场站非生产区域所需制作或修复木制品的工作。这些木制品包括家具、建筑材料、工艺品等;负责各区域场站非生产区域所需全部瓦工工程;各区域场站非生产区域所需全部电焊工作。各区域场站非生产区域所需全部水暖维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物业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