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27MW/ 108MWh。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日历 152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 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储能项目建设进度必须匹配对应新能源项目 建设进度。
2.5 招标范围:
(1)负责本项目储能系统的全部土建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辅材和附属设施的施工、 安装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电缆沟(连通至主缆沟)、接地系统(连接至主干 网)等。施工建设包含储能场区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含储能区场地平整(含土方平 衡)、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防设施等)。
(2)本项目储能系统各项工程及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 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的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围墙、场地硬化、绿化、 路灯、储能区内道路、服务、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控制、设备调试直至本系统无缺陷 交接,性能考核、人员技术培训、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均包含在承包 范围内,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3)凡涉及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建筑安装、试验、检查 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安全设施、竣工投产、工程检查、竣工结算等所有工程阶段内 容,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 所有相关的涉网试验及其他试验工作,并出具电网公司认可的试验报告。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4)储能工程与升压站的分界点: 电气一次分界点为 35kV 储能回路开关柜一次接线 端子(完成安装调试),接线端子外的 35kV 电缆、升压变、PCS 等储能系统设备的安装调 试均为投标方工作,投标方负责储能系统与升压站 35kV 开关柜下口电气连接工作。电气二 次分界点为升压站站控层交换机(如有其他要求必须按要求执行相关工作),投标方负责储 能系统通信电缆、光缆的路由建设工作,直至完成与升压站站控层和调度端通信工作。根据 风电项目预留接口完成控制系统、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的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最终完成与风 电项目主体工程对接融合工作。
(5)投标方负责储能项目区域内及接壤范围的水保、环保、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安 全、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的施工、专题报告编制等工作并承担本标段相关费用;落实环保、 水保、安全设施、消防、档案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投标方负责本标 段工程验收,验收包含水保监理监测、环保监理监测、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 安全设施、消防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验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工程竣工验收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并与升压站一起配合完成整个项目工程验收工作。并配合项目通过 行业达标投产要求;协助招标方按照公司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完成 项目后评价工作。
(6)负责招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 看护、资料移交、安装、调试直至无缺陷投运。包括但不限于:汇流设备、升压变压器、集 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 和全部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各单元之间以及连接至升压站的配电室、控制室、机柜间等) 施工等工作。
(7)负责除集团框架采购以外的所有设备与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 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安装、施工、调试直至无缺陷投运。
(8)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 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 风电项目及储能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有利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9)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相互兼容性(至少保证向下兼 容)、可互换性、可替换性、机械和电气接口的一致性;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 代产品的通信协议及通信点表完全兼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业绩要求:
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 个电力工程施工相关业绩(业绩证 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 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1)人员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提 供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2)人员业绩:近 5 年(2019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 1 个电力工程施工相 关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完) 工类证明等材料,必须提供本项目证明材料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7.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