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航标维护质量符合《GB4696-1999》标准及《海区航标作业管理规则》《沿海航标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导则》等国家、交通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航标维护。航标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保养和应急修复,使航标始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航标工程施工或维护工程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至少1个航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出海证、登高作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6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