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腾冲县明光乡观音岩、白岩子矿、白石岩矿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5700㎡,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广场、矿区道路扩建修复、新建洗选厂(含设备采购)、白石岩探矿、道路建设等。
2.3 计划工期:725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土建、安装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各阶段技术交底、施工期间的配合直至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工程材料、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全部内容。(3)勘察部分:该项目建筑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全部地勘服务工作(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勘察报告、后续服务及补勘等)(4)设备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涉及生产相关的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4)设备采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资格: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资质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单位,由设备采购部分负责采购。 3.2.2 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4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2.5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2.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