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六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施工临时营地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施工临时营地办公及生活区绿化工程及土建实验室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施工临时营地办公及生活区绿化工程:党建广场、生活设施、健身场地、营地办公区绿化提升、施工临时营地绿化等工程。
(2)土建实验室工程:夹心彩板结构土建实验室、室外地面、围栏及伸缩门等工程。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能体现上述关键内容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
9.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能体现上述关键内容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2年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