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黄玉川煤矿高压管路及附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煤矿是由 (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公司按照 51:49 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隶属于 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煤田中西部,井田面积 42.68 平方公里,地质资源储量 15.07 亿吨,可采储量 9.26 亿吨。矿井主采煤层为 4#、6 上、6#煤,平均厚度 3.35m、12.37m、5.77m,煤质特征为长焰煤,属中灰分、高挥发分煤,低硫、低磷,为中高发热量,是良好的民用及动力用煤。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 1000 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 66.2 年。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长滩乡和薛家湾镇管辖。井田北距薛家湾镇 20 多 km,至呼和浩特市约 120km,向西至鄂尔多斯市约 150km。薛(家湾)魏(家峁)公路为支线,薛魏公路从井田东部通过,设备可经过公路运往矿井工业场地。黄玉川煤矿为主斜井、副立井运输,其中主斜井为运输煤炭,副立井运输车辆、材料和 人员。副立井井筒直径Φ9.2m,井口距一水平井底车场 264 米,距二水平井底车场 341 米, 装备二套提升容器,一套为特制大型双层钢罐道罐笼配平衡锤,一套为单层钢罐道交通罐笼 配平衡锤。根据无轨胶轮车及运送大型设备的要求,双层大罐笼尺寸为(长×宽×高)=7600 ×3700×4200,最大可提重 37T,提单层乘人可达 100 人;交通罐用于运送零星人员,可乘 14 人。
黄玉川煤矿综采工作面使用远程供液动力输送系统包括远距离集中进液、回液和喷雾三趟管路系统(包含合金复合管、专用接头、截流器、转流器、快捷三通、流量变送器总成、压力变送器总成、集成插口、智能反冲洗及过滤装置、蓄能器等)。
本项目采购的合金复合管、专用接头、专用密封等物资采购主要用于黄玉川煤矿远程供液系统。所供产品必须与本矿在用管路系统相配套。
2.1.2交货期(货物):设备到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煤矿用涂层复合钢管的生产制造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有产品(煤矿用涂层复合钢管 产品型号:SP(W)-SUS/TEP-KM835)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矿井远程供液管路系统(进液管路不低于φ133㎜,长度不小于3000米,压力不低于40Mpa)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合同须能明确体现进液管路参数要求,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可提供技术协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9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秦皇岛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落煤管及导料槽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2×350MW高效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和供热首站,采用供热扩大化的新型低压缸零出力供热机组,供热能力可替代原有机组并缓解秦皇岛市近远期的供热缺口及增长需求,本项目预计2025年9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的输煤系统4套转运站设备(含碎煤机室设备)及其附属系统(即:9、10号转运站、煤仓间转运站、碎煤机室的设备及附属系统)的采购,投标人提供转运站设备(含碎煤机室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转运站设备(含碎煤机室设备)及其附属系统主要包括护罩、漏斗、集流导流装置、电动三通挡板、曲线落煤管、普通落煤管、给料匙、双层密封导料槽设备及辅件、检修平台及支吊架、电气设备等。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交货期(货物):交货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5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设备预埋件考虑提前 3 个月供货)按招标方通知要求,按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在安装现场板车交货。
2.1.4质量要求:质量管理系统符合ISO9001系列标准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燃煤机组皮带机(皮带机带宽B≥1200mm,带速V≥2.5m/s,额定出力Q≥1000t/h)的曲线落煤管及双层密封导料槽供货合同业绩2份(两个设备须在同一份合同业绩内,合同内容包含该设备供货视为满足要求)。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参数指标需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有明确数值体现,如未体现需提供有效替代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