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1750kW低氮冷凝型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2台350kW低氮冷凝型燃气真空热水锅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
4.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3项及以上额定功率1750kW及以上的低氮冷凝型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供货范围及相关技术指标(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的页面以及用户证明等材料】(用户证明文件应包含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联系方式、设备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近三年是否发生过事故及缺陷整改情况,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5.代理商须持所代理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以及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且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