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SCR脱硝系统工程;
2.2项目地点:富锦市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2台锅炉整套SCR脱硝系统(供货及安装);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单台炉安装完成。第二台炉安装时间为20天,具体时间根据甲方生产情况确定。至2024年 12 月 31 日前调试完成;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招标方提供锅炉烟气脱硝项目方案。完成本项目相应范围内的施工方案、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验收、交付、质量保修)的工程总承包,配合招标人办理竣工后试验、试运行等工作;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完成专业施工图设计、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
(2)本工程采购范围:本工程属于改造项目,投标人负责采购机械设备、设备材料、电仪材料、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其他材料的采购。
(3)本工程施工范围:锅炉烟气新增SCR脱硝装置,主要增加有分配模块、补喷氨系统、SCR系统、催化剂、声波吹灰器、管道及阀门、电气系统及控制系统等,对原有蒸汽吹灰器及氨逃逸装置改造(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要求脱硝项目建成后,排放的烟气指标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脱硝NOx≤45mg/Nm³,生产现场整洁,无新增“三废”产生,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环境改善。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3.2.1设计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备75吨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或新建业绩1项。业绩证明提供内容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包含SCR超低排放技术内容的关键页和项目性能验收报告等,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2.2施工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担任。
3.4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投标人须提供施工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社保记录,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3.6.1施工人员配备:除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配备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8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5月7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11日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