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河南公司新能源民权分公司1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场址位于民权县北关镇、庄子镇、商丘市林场境内,拟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67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标段不含),新建一条110kV线路至逍遥110kV升压站(含对端间隔扩建),线路约14.78km。距最近商丘市(市、县)49.5km;风电场为平原风电场。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风电场道路工程、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含桩基)、风机(含塔筒)及箱变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110kV送出工程(含对端间隔扩建)、环保水保工程、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分项工程组成。
2.1.3分界
(1)本项目集电线路与新建110kV升压站部分,以集电线路进线开关柜为界(投标人负责风电场区集电线路敷设至进线柜内电缆终端处(含电缆接线及试验);投标人负责风电场区的光缆敷设进站至二次设备间及整根光缆的熔接、调试工作。
(2)本项目110kV送出工程与新建升压站部分,以110kV升压站出线龙门架挂线点为界(龙门架的挂线点至升压站的跳线及引下线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新建升压站(二次设备间)至逍遥变(二次设备间)的通信光缆敷设、熔接、调试工作。
(3)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等大件设备自风电场分界点至风电场内各机位点运输段的道路修筑,以及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树木砍伐、电线线路、线杆、标牌等净空清障、转弯口修建、桥梁涵洞加固等一切运输辅助工作,以及运输过后恢复原貌和运输过程中所有损坏的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修复,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包含所有协调、手续办理费用)。民权风电场分界点坐标为(34.786088°,115.404054°)。
(4)本项目除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塔筒、箱变设备、集电线路电缆(高低压)为招标人提供外,其余工程所需所有物资、材料均为投标人提供。
(5)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道路走向、集电线路走向、送出线路走向发生变更造成工作量增加,增加的工作量及所有材料(集电线路电缆除外)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6)项目实施过程中风机机位点发生变更造成工作量增加,按设计变更处理,费用从暂列金中列支。
(7)租地及补偿:风电场占用土地包括永久性用地和临时性用地。永久性用地包括:风电机组基础及箱变基础占地、110kV 升压站、进站道路。 临时性用地包括施工期临时租地和长期占地,施工期临时租地包括风电机组安装场地、道路施工临时占地、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长期占地包括运营期检修道路占地及进站道路占地。
本项目全过程的全部临时用地(包含但不限于租地、附着物、青苗、涉林、涉鱼塘、迁坟、拆除迁移、植被恢复、复垦、补偿等所有相关工作)以及送出工程建设范围长期租地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协调、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含道路、风机机位、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发生变更造成的占地范围变化,相关费用及协调、手续办理也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本项目永久性用地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后,在工程未竣工期间,若再发生的青苗补偿、附属物赔偿、纠纷协调等引起的费用,均属投标人负责。
(8)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竣工验收全过程有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国家能源集团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电网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手续办理也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4 建筑安装工作范围
负责民权风电场分界点至各风机机位道路改造及新建;风机吊装场地平整、测试、验收;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塔筒、箱变安装;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110kV送出工程(含对端间隔扩建)施工、调试、试运等。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水保、环保、植被的恢复、表土剥离及保管、复垦等。在竣工验收前,负责本标段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维修保养修复等。
负责投标人所采购及招标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开箱验收、交货后的倒运(含多次倒运及装卸)、代保管、临时场地租赁、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标段现场安全保卫。
负责本标段施工临时电源、临时施工便道等辅助工程措施,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网络搭建,施工现场整体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开工前五通一平工作,以及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并采取保护措施。
负责本项目与施工有关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租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阻工、施工噪声影响等。
负责建设范围内及施工过程中临时便道、设备材料运输、特种设备进出场等涉及的临时占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负责施工完成后的复垦并恢复原貌。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工作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工程
按照设计方案负责分界点至各风机机位原有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建道路的路基及路面修筑(含换填)、余土外运,修筑排水沟、涵管、挡墙、护坡等。负责道路修筑范围内的水保环保措施。负责投标人原因导致道路不通畅产生的大件运输押车费用等。
(2)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含桩基)
负责风机吊装施工平台场平、基础换填及修筑、面层修筑、测试验收等应满足吊装工作承载力要求,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及回填、余土外运、基坑降水、桩基础施工(含试桩、检测),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高强混凝土灌浆、预应力系统预埋管件、风机接地工程,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安装,钢爬梯预埋件制作安装(与塔筒设计匹配)、箱变基础及围栏基础制作。风机及箱变基础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包含不限于塔筒锚板、电缆预埋管、支架、预应力钢绞线孔道埋管)以及基础防腐防水,负责吊装、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后基础回填、吊装平台的临时占地清表(含清表土的储存、保管)、复垦、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貌等工作。
(3)风机及箱变安装工程
风机主机设备及附件、塔筒设备及附件、箱变由发包方供货,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及相关临时措施(含钢板租赁),同时负责风机及塔筒接地系统的安装(包含与风机基础接地引出线的连接工作);连接风机与箱变侧的电缆和光缆及附件的敷设安装,配合风机、塔筒、箱变厂家进行整套风机调试、并网、验收等。
(4)35kV集电线路工程
负责集电线路地埋电缆及光缆安装铺设、接线、试验、调试等,负责电缆沟开挖、回填、余土外运、电缆分支箱及电缆头制作安装、光缆熔接、电缆防水施工、标志桩施工等,35kV集电线路工程便道修筑及施工完成后的复垦并恢复原貌,整条线路的临时占地协调、手续办理及补偿、试验(含线路耐压试验)、调试、参数测量,配合风电场整体调试等。
(5)110kV送出工程
负责送出工程中的所有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验收、卸货、运输、贮存、安装调试及施工交接验收工作。
负责线路过高速路的协调、专家评审等工作并承担费用;负责线路钻越国网110kV线路、35kV线路、10kV线路以及逍遥变对端间隔扩建施工涉及的所有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并网、验收及所有协调、手续等工作,并承担费用等。
(6)环保水保工程、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投标人对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2.1.5工期:本工程总工期9个月,预计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为准。项目地点:民权县相关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风机基础、风机安装、集电线路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1份为混塔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发包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发包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