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台给煤机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 2 个及以上单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工程给煤机设备 2 年及以上国内运行业绩(2022 年 1月 1 日前投运)【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运行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运行证明材料能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