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合肥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共有两台2×350MW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设计煤种和校核均为淮南新集煤矿煤,燃油采用0号轻柴油。一期工程于2001年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拟从#1、#2号机组分别从热再母管的合适位置新引出一根抽汽管道,经过阀门组及减温器后,再进入新增蒸汽联箱。从蒸汽联箱引出一根供热蒸汽母管接入现一标段供热母管(已完成)合适位置处,新增蒸汽联箱需预留未来新增供热接口,满足在厂界外1m处,单机在40%额定负荷时达到供给2.0MPa,300℃,250t/h蒸汽的能力。(含化水、凝汽器提升改造及相关机组、阀门试验等),详见《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内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安装及储存;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及施工;整个系统的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①-②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D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D资质。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项业绩或具备③项业绩:
①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台机组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供热改造设计业绩;
②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台机组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供热改造施工业绩或新建机组主体施工业绩;
③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台机组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供热改造EPC总承包业绩。
注:提供合同,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如单台机组容量、承包模式(施工或EPC)等】,需提供验收资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但需体现前述要求的内容)。
3.4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3.4.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
注: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施工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特别说明外,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2项①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2项②要求, 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5款要求,联合体任意一个成员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3款、第3.4款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同类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合同的签订、工程款结算等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6日9时至2024年6月4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