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千善乡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广昌千善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19MW(38MWh)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整套储能系统总容量19MW/38MWh(储能电池总装机容量≥38MWh)所需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储能设备预制舱、电池管理系统(BMS)、PCS、升压变及其内部附件(含消防等辅助系统与设备)等采购供货;负责储能系统PCS、升压变、电池预制舱等舱体内部自行供货的组件安装、接线等;负责储能系统储能电池、储能设备预制舱、电池管理系统(BMS)、PCS、升压变等的安装指导、培训与技术服务、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设备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供货设备储能电池预制舱、PCS及升压变一体机等需满足接入能量管理系统(EMS)要求。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所有设备供货。
具体以招标人排产通知书要求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备电芯/电池模组、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中任意一种设备生产能力,并提供具有CMA/CNSA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和对应生产设备的生产线资料。
(3)提供与投标电芯、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型号相匹配的CMA/CNAS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单项容量不小于38MWh整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设备供货且已投运业绩,且整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累计投运业绩不低于100MWh,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清单页、签署盖章页、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项目背景介绍和设备投入运行证明、过程结算发票等材料。
3.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4.安全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主要责任)。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