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2017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整治入库
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沈丘县2017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整治入库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已由沈丘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自筹,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沈丘县2017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整治入库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KTY-2024-068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引进第三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涉及新安集镇、老城镇、刘庄店镇、赵德营镇、周营镇、石槽集乡、纸店镇、白集镇、北杨集镇、卞路口乡、范营乡、李老庄乡等12个乡镇,建设规模785.2477公顷,新增耕地85.2477公顷地,指标规模以最终验收合格形成的指标数量为准;
2.5、预算金额:约768.82万元;
2.6、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自筹;
2.7、建设标准及要求:项目管理和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完成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变更),并竣工验收合格,最终通过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2.8、社会资本方投资内容及范围:对沈丘县土地后备资源全流程进行投资开发;协助招标人组织沈丘县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项目实地核实论证工作;负责组织项目选址、地形测量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及预算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测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参与项目立项与申报工作;负责参与项目报备及指标验收工作;
2.9、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120天,自签订合同开始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需有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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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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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