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项目下库与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水库共用,两个项目同步设计、一体化开发运营。和静抽蓄装机 2100MW(6×350MW),是一等大(1)型工程,在新疆电网中主要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下开关站和地面出线场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全库盆防渗,大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9m,总库容1066m3。额定水头640m,距高比3.0。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是开都河中游河段“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上游为在建霍尔古吐水电站,下游为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25.7万kW(包括生态电站3.2万kW)。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主要由河床趾板建基于覆盖层的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泄水建筑物+地下引水系统及地面厂房+生态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电站最大坝高124m,总库容1.05亿m³,调节库容2105万m³,具有日调节能力。
和静抽蓄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场内道路、进厂交通洞及通风洞兼安全洞、过坝交通洞)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和静县境内。距离和静县和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100km和160km,距离最近的哈尔莫墩镇约65km,南疆铁路经过库尔勒及和静站。本工程主要为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厂房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的场内道路工程,是电站建设的必备条件。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坝址处对外交通道路(进场公路)已基本贯通,目前正在开展复建,计划年内完工。
和静抽蓄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场内道路、进厂交通洞及通风洞兼安全洞、过坝交通洞)包括六个部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第一部分:下库进出水口道路工程。第二部分:引水中平洞道路工程。第三部分: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第四部分:通风安全洞及附属洞室工程。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第五部分:左岸调压室道路工程。第六部分:左岸低线过坝交通洞工程。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
和静抽蓄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场内道路、进厂交通洞及通风洞兼安全洞、过坝交通洞)包括六个部分:和静抽水蓄能电站:第一部分:下库进出水口道路工程。第二部分:引水中平洞道路工程。第三部分: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第四部分:通风安全洞及附属洞室工程。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第五部分:左岸调压室道路工程。第六部分:左岸低线过坝交通洞工程。
下库进出水口道路工程、引水中平洞道路工程、左岸调压室道路工程、左岸低线过坝交通洞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工程、照明工程、预埋件埋设工程等。
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通风安全洞及附属洞室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洞口和洞身的开挖及初期支护及排水、一期混凝土路面、洞口及洞身软弱破碎带等需及时实施永久衬砌的相关工程。
2.1.3计划工期:本合同工期计划于2024年07月01日进场,2024年08月01日开工,2026年01月31日完工,总工期19个月。
2.1.4工程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和静县境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水电工程道路施工或独立完成Ⅱ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水电工程道路施工或独立完成Ⅱ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水电工程道路施工或独立完成Ⅱ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30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