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境内。电站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830km,距格尔木市中心直线距离约35km,距离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线距离约40km,G109 国道从下水库西侧约1km 处通过,对外交通便利。
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出线站、补水泵站和下库放空设施等组成。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安装8台单机容量300MW 的立轴单级单转速混流可逆式蓄能机组,额定水头425m,连续满发小时数6h。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青海电网及清洁能源外送,工程开发任务为发挥储能功能,重点服务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兼顾青海省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水质、地下水水质、饮用水源水质、生活污水水质、生产废水水质、环境噪声、环境空气、土壤环境、生态环境调查、电磁环境、人群健康等项目的监测及相关报告的编制。
2.3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本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束(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为止)期间的全过程监测服务工作。计划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服务期限可根据发包人要求作出调整。本电站计划2028年12月首台机组发电,2030年9月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资质范围应包含水质、噪声、空气、土壤等相关范围)。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合同、任职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3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