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朔集团露天设备维修公司越野叉车、轮胎机械手主机、装载机(30)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201403000000 |
越野叉车 |
台 |
1 |
2 |
201403000000 |
轮胎机械手主机 |
台 |
1 |
3 |
201403000000 |
装载机(30) |
台 |
1 |
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朔集团招标人指定仓库。
2.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含税)。
2.6付款方式:
采用“7-2-1
(1) 设备到达买方指定现场,经买卖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发票,买方以电汇或承兑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2)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一个月后,经双方考核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期满,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本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越野叉车、轮胎机械手主机、装载机(30)生产厂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均需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代理商参加投标,认可其代理的生产厂家业绩)。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11日18: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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